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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委编办“四个抓实”筑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基础
时间:2023-09-04 16:07:06  来源:绥阳县委编办  作者:杨少康

  为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严明机构编制纪律,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树牢“编制就是法制”理念,强化监督力度,绥阳县委编办坚持“四个抓实”筑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基础。

  一是抓实日常监督,推动监督关口不断前移。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遵义市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机构编制事项记录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落实实名制数据信息月核、季度核、半年比对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监督记录规定;强化对各单位“三必查一评估”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主动到各级各部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着力抓早抓小,推动监督检查关口不断前移。

  二是抓实预防教育,推动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坚持以预防教育为主,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矩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将《条例》等政策法规是否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重要监督检查内容,推动不断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与组织部门、县委党校的沟通协调力度,继续落实好将《条例》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的要求;开展全县机构编制业务培训,帮助各部门找差距、补短板,推动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矩思想认识不断提高。

  三是抓实问题整改,推动机构编制管理不断规范。强化超编等问题的整改,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意识,推动全县机构编制管理不断规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研判,坚持有利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原则,统筹研究、分类施策提出切实可行解决措施,实现既不违规违纪,又管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根据统一安排,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不断规范自身机构编制管理。

  四是抓实制度执行,推动纪律规矩不断严明。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法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通过书面交办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的,由编委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或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追责问责,充分激活制度生命力,严明机构编制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