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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委编办“三强化三实现”持续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水平
时间:2024-01-05 16:33:49  来源:红花岗区委编办  作者:杜丽霞

  红花岗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通过“三强化三实现”持续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实现登记再提速。以登记管理审批服务事项为切入点,着力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一次办好”。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谁在岗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对办理依据、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办理流程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真正实现网上办理后现场业务“最多跑一次”。二是压缩办理流程。严格落实服务便民化要求,优化细化工作流程,对登记管理事项和办理环节进行再梳理,最大限度简环节、减要件,优流程、压时限,推行快捷审批、一次办理。三是提升服务效能。加大线上、线下业务指导力度,实行“网上督促办、现场指导办、预约上门办”模式,确保事业单位及时办理和领取法人证书,将法人登记工作目标由“办结”提升到“办好”。

  二是强化内外联动,实现管理增合力。发挥内、外联合监督机制合力,建立问题清单跟踪整改落实,推进事业单位依法高效运行。一是建立股室联动机制。将实名制数据与登记管理数据相结合,对机构、职能职责、编制人员调整等纳入台帐管理,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职能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系统数据,确保登记信息客观精准。二是以绩效考核促管理规范。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纳入区直部门高质量考核内容,从登记事项办理、服务运营效率、满意度测评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准确评估事业单位运行状况和社会公益服务能力,以考核成效促事业单位规范运行、充分履职。三是发挥部门联动监管作用。加强同人社、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协作联动,从人事管理、经费拨付、工资审批、银行账户开设、信用建设等方面对不按时办理登记管理事项的单位进行监管和制约,切实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实现监管全覆盖。着力发挥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科学运用“双随机”、专项抽查结果,以点带面,促进事业单位全面规范履职。一是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将抽查结果、整改情况等信息作为事业单位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拒不整改、拖延整改的,将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管理,情形严重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管理。二是强化数据归集共享。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充分利用“红花岗机构编制网”和登记管理系统,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抽查结果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大众监督。同时,发挥内部办公系统信用信息共享效能,推进形成数据共享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大格局。三是强化核查结果运用。对实地核查中收集的机构运行情况、履职情况、公益服务能力、从业人数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形成工作报告,将核查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用编进人计划下达的重要依据,为科学设置机构和配置编制资源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