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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三强化”管好用活“人才编制池”编制资源
时间:2023-01-11 15:44:56  来源:赤水市委编办  作者:罗 玄

为提升机构编制治理能力,有效缓解编制供需矛盾。赤水市自建立“人才编制池”编制“储备库”以来,积极探索“人才编制池”管理和使用方式,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才编制池”管理使用的通知》,实行“人才编制池”总量控制、动态管理、规范审批,充分发挥了“人才编制池”周转效能,提高了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为推动赤水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编制保障。

强化总量控制,坚持“两个不突破”。在现有建立“人才编制池”编制总量内,赤水市委编办从源头上管控,严格执“两个不突破”原则,一方面,主管部门申请使用“人才编制池”编制总额不突破本部门被收回的事业编制总量,另一方面,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批准使用的编制数不突破“人才编制池”总量。同时对确需超额申请使用“人才编制池”编制的事业单位,必须由主管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经部门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提供政策法规依据,按规定程序申报,有效发挥了“人才编制池”杠杆调节作用。

强化使用程序,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凡申请使用“人才编制池”编制的事业单位,年初必须申报,由主管部门根据所属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及工作需要合理确定申报计划,报送市委编办。由市委编办业务股收集汇总,对提出使用“人才编制池”编制的单位,会同相关股室或部门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即“三必查一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并结合申请单位工作量等综合因素提出年度使用“人才编制池”编制方案,按规定程序提交市委编委会审定年度使用“人才编制池”编制计划。在年度使用计划内,市委编办严格按照“年初申报计划-呈报审核确认-用时申请-综合评估(含三必查一评估)-研究确定-下发用编通知-办理入编”等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各单位的申请事项,有效规范了“人才编制池”报批管理程序,让“人才编制池”管理有章可循 

强化动态管理,管好用活编制资源。一是实行编制放得出去、收得回来。严格执行“满编运行,空编收回”原则,对事业单位有空编情况的,不予受理审批使用“人才编制池”编制事项;对已使用“人才编制池”编制的事业单位,因人员变动,出现空编的,自动收回已使用“人才编制池”编制二是建立“三单”管理机制,及时更新台账。建立“工作衔接单”,实名制系统管理人员每月与业务股工作人员核对数据,再次对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定期更新台账;建立“使用审批单”,层层压实责任,落实“一把手”签批制度;建立“回收审签单”,针对已使用“人才编制池”编制的单位,一旦空编由业务股具体负责人员立即提出“人才编制池”编制收回建议,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呈报主要负责人签批,收回编制,及时更新台账。三是加强动态调控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人才编制池”空余编制不足的情况下,为更好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市委编办可以按照赤委办字〔2020〕15号文件要求,收回相关事业单位的空余编制,发挥事业编制的周转作用。

截至目前,赤水市已使用“人才编制池”编制50余名,解决了疾病预防控制、动物疫病预防检验、公共卫生监管、新型城镇化建设、社会治理、应急救援、网络监管等领域所需人员编制,有效缓解了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领域、民生事业所需人员编制不足问题。